一、招生方式
申请制和考试制并行。
二、招生目录及考试科目
三、报名(考试制)
网上报名时间:年3月20日至4月5日。
四、报考类别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考试
考试时间:年4月23日。
六、参考书目
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历以宁主编
《西方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西方经济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管理学:
《管理学》周三多主编(第六版)
《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管理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七、复试
提供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医院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医院骑缝章;
(8)《报考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分制计。
八、录取
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生计划,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由高到低填报综合成绩排序表;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