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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安县沣西新旺村西周遗址年发掘简报
考古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
年年初,陕西省长安县沣西新旺村的村民在村南土壕取土时,挖出西周窖藏铜鼎2件[1]。当年春季,我队即在新旺村村南约米处出土的铜鼎土壕边布方发掘,共开探方6个,编号为SCXT1~T6,发掘面积平方米。秋季继续发掘,布探方8个,编号为SCXT~T,发掘面积平方米。全年发掘面积共计平方米,发
现的遗迹有房址、窖穴、烧坑、井、灰坑、墓葬,出土陶器、石器、骨器、铜器、蚌器等遗物。现将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一、遗迹分布和地层堆积
T1~T5探方内遗迹分布比较密集,现以这几个探方的平面图(图一)和南壁的剖
面图(图二)为例说明。
第1层:耕土层,厚约20厘米。
第2层:现代扰乱层。土色黄褐,厚约30厘米。出土有瓷片、砖瓦及西周陶片等。
第3层:现代扰乱层。土色深褐,土质略硬,厚约55厘米。出土遗物与第2层相同。T1和T2内不见第3层。
第3层下即为西周文化堆积,包括房址、窖穴、灰坑、井等遗迹,有的有打破关系。此层下即为生土。
这次发现的主要遗迹有铜器窖藏、居住遗迹、烧坑、灰坑、井(见图一;图二)。
铜器窖藏(H2)位于T1的东南部,开口于现代扰乱层之下,平面为长方形,南北长2.3、东西宽0.9米。坑腰部向西掏进,形成一个壁龛,坑深1.5米。据村民说2件铜鼎出自此坑。大鼎倒置,内扣小鼎。两鼎均有铭文[2]。坑内填疏松细软的蓝灰色土,与外侧土质不同,显系有意埋入。H2打破西周时期的居住遗迹H1,又打破西周时期灰坑H3,在同时期的遗迹中,其相对年代是最晚的。居住遗迹(H1)是一座地窑式的居住房屋,位于T1和T2大部,开口于现代扰乱层下,略呈椭圆形,东部被H2和H4破坏,南边延伸出探方南壁,接近土壕,东西长6、南北宽3.3、坑深4.4米。这座房屋是在生黄土上挖成的,利用坑壁作为屋墙,出入口开在南墙上,门内有一条土坡沿东壁盘旋而下,直达坑底,土坡表面有长期踩踏形成的路土。房屋墙面光滑、平整,北墙和西墙近底部高约2米的一段敷了一层细泥。坑底中部还有一个长方形水坑,长1.1、宽0.8、深1.6米。屋内距底约0.2米处铺设一层东西向的木板,木质已朽,仅余白色板灰,表明此房屋地面曾铺地板。屋内西部距坑口2米深处,发现排列整齐的大蚌壳,分上下两层、左右两列,共计余枚。这些未经加工的蚌料表明此屋也许是制作蚌器的场所。此屋被废弃后填满灰土和黄灰土,其中有大量的西周陶片,器形有鬲、豆、罐、盂等,还有大量的兽骨。根据陶器的器形可以判定这座房屋属西周晚期。
烧坑(H6)此坑位于T4中部,开口于第3层下,打破H9东南边缘。坑略呈椭圆形,南壁略内凹,南北长3.6、东西宽3.2、深1.5米,底部不平,南高北低。坑西部有一条台阶状通道,其上有路土面。东北部有一个长圆形烧坑,坑底低凹,上有1~2厘米厚的烧土硬面。烧坑北侧有一个台面,台面外侧似用土坯包砌,发现2块夯实的土坯,保存较好者长26、宽13、厚10厘米。坑内填满黑色灰土,质松软,夹杂大量西周陶片以及兽骨。根据出土陶片判断,其年代约在西周晚期。
灰坑(H5)此坑位于T3东南部,开口于第3层下,西面打破H4,北面打破H9。坑为椭圆形,南北长4.7、东西宽3.3、坑深3.2米。坑北部有一个月牙状平台,距坑口深1.8、台宽1、高1.4米。坑底平整。坑内堆积为黑灰土,夹杂较多西周陶片。此坑出土较多未焙烧的泥范,形状不明,无纹饰。从出土陶片观察,其年代也为西周晚期。
井(J1)位于T1东北角,开口于现代扰乱层下。井口乃是从生土层下挖,呈正圆形,直径77厘米。井内填紫褐色土,质较坚硬。井壁光滑,东西两壁有对称的脚窝。经钻探,井深4米仍不到底。此井位于H1窑式房屋的东北部,两者地层相同,或为H1居民汲水之用。
二、出土遗物
出土遗物主要是西周时期的陶片,复原陶器数十件。此外,还有小件铜器、石器、骨器、角器、蚌器、甲骨等。
(一)陶器
陶质以夹砂灰陶、泥质灰陶为主,也有一些褐色和砖红色陶。夹砂陶多饰绳纹,泥质陶大都为素面,也有部分饰弦纹和划纹。
器形主要有鬲、罐、豆、盂等。
鬲 主要有袋足鬲和仿铜鬲两类。
袋足鬲 为分裆款足。复原完整者4件。夹砂灰陶。侈口。H7∶7,束颈,圆肩,足底粗。饰粗绳纹。口径15.6、高15厘米(图三,8)。T⑤∶1,斜领,腹较直,尖锥足。饰绳纹。口径30.6、高31.8厘米(图三,9)。
仿铜鬲多折领宽沿,浅腹,平裆或弧裆,柱足。腹部多饰扉棱。共复原7件。H5∶16,侈口,宽沿,腹较深,弧裆。饰绳纹,腹上有三条竖齿棱。口径15.9、高10.5厘米(图三,12)。H5∶35,夹砂灰陶。宽平沿,浅腹,平裆。腹饰绳纹,上有三条竖齿棱。口径15.5、高9.6厘米(图三,15)。H6∶6,器形略同上,而腹部外鼓,腹饰绳纹。口径15、高11厘米(图三,11)。
罐多为小口,鼓腹,平底。大都饰弦纹和划纹,也有绳纹。复原完整者2件。T③∶1,夹砂灰陶。圆肩,垂腹,凹底。腹部饰绳纹。口径17.5、高30厘米(图三,2)。H5∶23,泥质灰陶。折沿,圆肩,斜腹,平底。颈部及肩上部各饰一道弦纹。口径16、高25厘米(图三,13)。H5∶55未能复原。泥质灰陶。束颈,广肩,肩以下残缺。肩上部饰两道弦纹,圆肩处饰篦纹和曲折划纹。口径20厘米(图三,3)。
豆有两种。一种是浅盘,柄部有棱或无棱;另一种是敛口,深盘,矮柄,有盖。H3∶87,泥质灰陶。浅盘,细柄,喇叭形座,柄中部有凸棱。盘径18、底径12、高13.8厘米(图三,6)。T③∶1,泥质灰陶。浅盘,细柄,喇叭形座,柄部无棱。盘径18.6、底径11.4、高12.3厘米(图三,7)。H6∶10未能复原,残存豆盘,敛口,深盘,盘以下残。盘外壁饰瓦棱纹。口径
盂多为侈口,宽沿,折腹,平底。多在折腹处饰一周弦纹。复原4件。H6∶7,泥质灰陶。宽沿外折。折腹处饰一周弦纹。口径22.5、高15.3厘米(图三,5)。H8∶4夹砂灰陶。侈口,短沿。折腹处饰一周弦纹。口径16.8、高10.5厘米(图三,16)。T⑤∶4,泥质灰陶。窄沿,圆腹。腹上部饰两周弦纹。口径17.1、高12.6厘米(图三,10)。
盆1件(H6∶8)。泥质灰陶。敞口,折沿,圆腹,平底。腹饰绳纹。口径48、高24厘米(图三,4)。
壶1件(H5∶36)。泥质灰陶。口微侈,束颈,两侧有对称贯耳,颈以下残缺。口径12.3厘米(图三,14)。
纺轮6件。均为夹砂灰陶。H1∶10,圆锥形,剖面呈半球形,平底,中央有穿孔,表面饰同心圆纹。直径5.7、高3、孔径0.8厘米(图四,5)。H1∶38,形制同H1∶10。直径5.8、高2.7、孔径0.4厘米(图四,6)。H1∶12,底部内凹。直径4.1、高1.7、孔径0.7厘米(图四,4)。H5∶54,扁平形,两面饰辐射条纹。直径5.7、高1.5、孔径0.4厘米(图四.7)。T④︰15.扁平形。直径4高1.6孔径Q6厘米(图四,3)。H8÷3,上下两面作圆弧形。直径4.1、高2、孔径0.6厘米(图四.1)。
此外,还有圆陶饼,H5︰56,似用陶罐罐底做成。直径7.1厘米(图四,2)。
(二)铜器
铜器都是小型工具和兵器,器形有刀、削、锥、镞等。
刀4件,其中较完整者1件。长柄,长方形环首。T④1,柄上有两条棱线,刀身弯而上翘,刀尖略残,长16.5厘米(图五,7)。H5÷36,刀身背厚刃薄,前端残缺。残长12.1厘米(图五,6)。
削1件(H1∶53)。柄细长,柄后无环,削中部有三角形嵌槽,当有镶入的刃器,前端残缺。残长17厘
锥 1件(H1∶37)。锥身为三角形,前端聚成锥尖,末端残缺。残长13.7厘米(图五,1)。
镞2件。T④∶21,两刃三锋,圆锥形。长4.2厘米(图五,4)。T⑤∶15,箭头为圆锥形,扁方形尖铤。长5.7厘米(图五,3)。
管1件(H5∶24)。长方形条状,中空。长8.2、宽0.8厘米(图五,2)。
(三)玉、石器
玉、石器都是磨制而成,器形有石斧、铲、刀、镰,玉、
璧等。
石斧3件。H4∶2,长方形,顶窄刃宽,器身较厚。长8.8、刃宽6、厚3.6厘米(图六,5)。T④∶6,顶圆弧形,宽刃,一上角残损。长7.2、刃宽5.6、厚1.8厘米(图六,2)。H8∶2,长方形穿孔,孔以下刃部残缺。残长8.1、宽4.5、厚0.8厘米(图六,4)。
石铲3件。T④∶4,扁平长方形,偏刃,顶部一角略损。长12.8、宽10、厚1.2厘米(图六,3)。
石刀1件(H1∶45)。长方形,单刃,残存一半,仅留一孔。残长5.4、宽8.7、厚0.5厘米(图∶37)。镰身狭长,柄部弯曲,镰前端残缺。残长12、镰身宽3厘米(图六,1)。
石环 1件(T⑤∶17)。圆形,环状,中间穿孔,由两面穿透。残存一半。直径8.6、孔径2.5厘米。
石杵 1件(H1∶30)。圆锥形。长12、最大径9厘米。
玉1件(H1∶11)。圆形,有缺口,白色。直径2.8、厚0.3、孔径1.1厘米。玉璧 1件(H1∶5)。圆形,孔未穿透。直径3.3、厚0.3厘米。
(四)骨、角器
骨器有铲、锥、针等工具,还有较多的骨笄。角器多为鹿角制作的锥类工具。
骨铲4件。其中2件完整。T⑤∶9,用大型动物的一段腿骨制成,上部保留原状,下部劈去一半,磨出铲刃,刃部有使用痕迹。长13.3、上端宽5.7厘米(图七,3)。H5∶4,用大型动物的腿骨劈开截锯制成,长方形片状,刃部成圆弧形。长10.1、最宽5.2厘米(图七,4)。
骨锥7件。H1∶55,用一段动物肢骨制成。柄部保留兽骨的关节部分,前端磨成尖锥状。长17.3厘米(图七,2)。T⑤∶23,长条形片状,前端为圆锥形。长13.5厘米(图七,1)。
骨针2件。T④∶16,细长圆形,针尖细锐,后端磨穿针孔。长6.8厘米(图八,7)。
骨笄99件。圆细柱形,笄顶形状各异,笄身的长短差别较大。H5∶34,顶部作圆钉形,这种形状数量最多。长13.1厘米(图八,1)。H1∶43,顶部作椭圆钉状。长5.8厘米(图八,3)。H2∶2,顶部作扁菱形。长7.7厘米(图八,10)。T⑤∶24,顶部作三角形。长6厘米(图八,4)。H1∶54,顶部作三叠椭圆形,而笄尖残缺。残长11.1厘米(图八,2)。H5∶8,顶部作扁长方形并穿有一孔。笄尖残缺。残长8.6厘米(图八,6)。H1∶52,为笄帽。顶部为三角形,底部为圆形短柱,柱有一槽,两侧有孔,可纳笄顶之榫而用梢钉固定。长6.6厘米(图八,5).
骨镞9件,T⑤∶10.圆柱形,锋为尖锥状,铤部渐细。长6.1厘米(图八,8)。此式骨镞数量较多。T④∶14,扁平柳叶形。长7.5厘米(图八,9)。H7∶5,箭身作扁平长三角形,铤部细长成尖锥状。长8.5厘米(图八,12)。
璜形骨器1件(T⑤∶13)。为弧形扁平骨板,略似璜形,一端残损,一端有孔,有缺口,中部另有一孔。残长10.4、宽1.1、厚0.2厘米(图八,11)。
角器多用鹿角为材料,将根部锯断,利用鹿角尖部制成锥类工具或其他器物。H5∶48、T⑤∶10均用鹿角料或余料制成。前者长18.5厘米(图九,1)、后者长25.5厘米(图九,7)。H5∶50,为锯断的鹿角尖,作锥用。长14厘米(图九,2)。H1∶46,为一鹿角尖部,可作锥用。根部有一穿孔,可以系挂。长14厘米(图九,3)。
角镳1件(H5∶12)。长条形,一端略弯曲,上下各有一方形穿孔。长15.4厘米(图九,4)。
牙饰 2件。T④∶3,用兽牙根部穿一孔,或用作串饰。长6.7厘米(图九,6)。
(五)蚌器
蚌器只发现刀、镰、泡三种。
刀1件(H8∶6)。用大蚌壳制成。长方形,刀背较厚,弧刃,两端有豁口,中央有穿孔。长11.3、宽4.8厘米(图九,9)。
镰1件(H5∶14)。残存镰首部分,略呈三角形,镰把残缺。平刃,成锯齿状。残长7.5、最宽处3厘米(图九,8)。
泡13枚。均为半球形,大都没有纹饰。H5∶31,中间有一孔,球面饰涡纹。直径2.6、厚0.5厘米(图九,5)。
(六)甲骨
6件。其中龟甲4件、兽骨2件。其中5件有钻凿灼痕,另1件只有穿孔。
龟甲4件。H5∶29,为完整的腹甲。在背面上部有左右对称的4个灼痕。长15、宽9厘米(图一O.3)。H5∶39,为腹甲上部残片,背面有7个方形凿孔(图一○,2)。H5∶9,为背甲一侧残片,背面存有5个方形凿孔(图一○,5)。H5∶25,为腹甲上半部,不见钻灼痕迹,但在下端两侧各有一个小孔,供缀合之用。宽12厘米(图一○,4)。
卜骨2件。H5∶40,其上有5个钻凿痕迹,钻在左侧,为方圆形,凿在右侧,为长条形,均有灼痕(图一○,1)。H7∶4,有连珠状钻灼痕迹(图一○,6)。
三、墓 葬
此次发掘清理一座竖穴土坑墓和一座瓮棺葬。
82SCXM 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墓长2.65、宽1.4米。方向25度。墓底中央有长方形腰坑,长0.56、宽0.4、深0.13米。葬具为一棺,只存少量板灰痕,长1.9、宽0.96、高存0.2米。棺内已被扰乱,尸骨散乱。随葬陶器6件,堆放在北端二层台中央,有鬲、盂各2件,豆、罐各1件。墓棺四角各放置一堆蚌鱼(图一一)。
陶鬲2件。形状相同。M∶3,夹砂灰陶。敞口,宽沿,弧裆,柱足。饰绳纹,腹部有三条齿状扉棱。口径18、高11.4厘米(图一二,1)。M∶6,口径15.7、高12.6厘米(图一二,3)。
陶盂2件。形状相同。M∶1,泥质灰陶。敞口,宽沿,折腹,平底。腹间有一周弦纹。口径24、高14.7厘米(图一二,5)。
陶豆 1件(M∶2)。泥质灰陶。浅盘,喇叭状实心豆座。盘壁有两周弦纹,豆柄中部有一周凸棱。盘口径16.5、底径12.3、高13.2厘米(图一二,4)。
陶罐1件(M∶5)。泥质灰陶。小口,短颈,宽肩,折腹,平底。肩部饰两组弦纹。口径9、高13.2厘米(图一二,2)。
瓮棺葬1座(编号为T∶H5)。墓坑为椭圆形,位于T∶H1第3层下,南北长0.85、东西宽0.73、深0.65米。坑内埋一大陶瓮,瓮内未见骨骸。
四、结 语
此次发掘,面积不大,但有以下几点收获。
1.弄清了铜器窖藏的形制及其层位关系,确定它是各类遗迹中年代相对较晚的。
2.发现西周文化堆积,清理了有房屋遗迹、烧坑、窖穴、水井等遗迹,表明该地应是一处居住址。
3.通过对出土器物,特别是陶片的整理,得知陶鬲,陶盂以及细柄浅盘豆等都属西周晚期的器形,由此可以判定该遗址的年代当属西周晚期。
附记:参加本次春季发掘的有卢连成、张长寿、戴应新,参加秋季发掘的有卢连成、郑文兰、陈平、李零。动物遗存由周本雄鉴定。
执笔者 郑文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