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长安镇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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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做好东莞市0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长安镇0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类别

(一)公办学校招生类别

(二)民办学校招生类别

1.长安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

.非长安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公民办中小学起始年级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户籍生:00年5月3日9:00—6月5日17:00

非户籍生:0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全市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初中、小学一年级的户籍、非户籍适龄儿童,及通过积分入学申请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均须通过以下网站或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镇招生部门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镇招生部门在00年7月11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前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以及参加派位的人数。电脑派位结束后,镇招生部门将数据导入招生平台以便家长查询。

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个人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00年7月1日9:00—14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直接按申请人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公布其他学位分配结果。镇招生部门于0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情况)。

(八)注册缴费安排

1.申请人注册缴费。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于00年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注册确认。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00年7月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3.民办学校须按全市招生日程安排确定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在招生平台上确认本校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九)民办学校一轮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1)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

()补录计划。民办学校须在00年7月日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

(3)报名方式。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须在00年7月3日9:00-4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个。

(4)补录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补录计划数的,将结合实际优先考虑招收本镇户籍申请人、获得本镇积分入学学位补贴申请人或在本辖区生活居住的申请人。如人数多于补录计划,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于00年7月7日1:00前公布补录结果。

(5)注册缴费。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早于00年7月7日1:00。注册缴费后,相应民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注册查重管理,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后,申请人不得再到其他民办学校进行注册或补录。

(十)民办学位二轮补录

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00年8月8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十一)学籍建立

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四、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报名程序

(一)报名对象

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转学办法

我镇公办小学及公办初中非起始年级均已满额,00年长安镇公办中小学均不招收小学和初中插班生。请插班生家长积极联系镇内民办学校进行就读。就读镇内民办学校的长安镇户籍生由政府安排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转学申请人按意向报读的镇民办学校招生简章的报名方式自行联系镇民办学校报名,提交申请资料至意向学校。受理转学申请的民办学校统一上报学籍异动资料给镇教育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转学生,学校为学生办理转接学籍手续。

申请人无需登录市招生平台申请。

(三)申请资料

学生户口本、学籍卡(或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信息查询截图)、相关资料(意向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提及的资料)

其他事项说明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的长安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家长携带报名材料于8月4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5:00;如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到长安镇青少年创新中心1楼招生办公室进行补登记手续,经审核后,报读公办小学的户籍生将根据公办小学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学位已不足,则通过入读镇内民办学校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报读公办初中的户籍生,通过入读镇内民办学校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报名截止后新入户我镇的户籍生原则上通过到镇内民办学校就读,安排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二)户籍生就读镇内民办学校的,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00年秋季继续在镇内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00年定额补贴标准申领补贴。

(三)入学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网上报名设备的处理。如出现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学校或镇招生办(长安镇东门中路青少年创新中心一楼)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得相关帮助与指引。

招生-,投诉举报,招生线下长安镇东门中路青少年创新中心一楼招生办。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00,下午:00-5:30。

  此外,东莞第三批次所学生返校学校名单今天公布,所学校可于00年5月18日起安排相关年级学生返校。其中,长安有5所,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学校吧~

*消息来源于长安教育、东莞阳光网

■ 编辑/何伟琪   

■ 出品/长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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